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了了解和掌握博士后的科研进展情况和工作绩效,根据《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厦大人[2009]18号)文件精神,对进站一年的博士后须进行中期考核。博士后中期考核学校不设硬性指标,由各流动站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根据各站的实际情况和科研特点来制定具体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包括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博士后的工作态度、在岗情况、参与的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专利以及获奖等)、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对应的指标、考核程序等。
中期考核由人事处和各流动站组织实施,各学院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完成。参与考核的博士后需填写《厦门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见附件1),并向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做工作汇报。最后由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评定考核结果。
考核的成果均需以厦门大学为第一作者(完成)单位署名,博士后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为第二作者(发明专利可计算至第三作者)。
中期考核成绩优秀者,若属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可列为师资储备人员;特别优秀者,学校根据学科特点按一定额度追加科研经费。考核不合格者,给予6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工资、津贴减半发放;整改期后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退站处理。
各博士后流动站制订好中期考核标准后请于12月21日报送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告知在站博士后,让其知晓考核内容和考核依据。学校拟定于每年的6月和12月进行中期考核。2010年6月将进行第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对象为2009年1月以后进站的博士后。
另外,从2010年1月1日起,博士后出站,博士后流动站需组织博士后工作出站报告会,并填写《厦门大学博士后出站评议报告书》(见附件2)。相关程序参见《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以上博士后人员包括学校资助招收和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企业博士后的中期考核与出站评议由工作站组织。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