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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林致远,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王燕武,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
龚敏,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
自2016年以来,中国政府实施了新一轮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然而,从宏观经济运行实践看,固定资产投资和居民消费增长非但没有回升,反而出现进一步地持续减速。这绝非政策效果的滞后性所能解释。事实上,减税降费虽然能够在供给端为企业降低成本,但在经济下行时期,成本因素对企业投资的激励作用减弱,企业的投资意愿更多取决于需求端的消费需求。当前,由于居民部门较高债务杠杆率对居民消费的约束作用,减税降费未能有效带动居民消费增长,国内消费需求市场疲软,严重削弱企业的投资意愿。下一阶段,减税降费应更加注重优化居民消费环境,缓解居民部门债务压力、提高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入手,以促进消费增长来增强企业的投资信心和投资意愿。

一、问题的提出

为应对经济下行风险,自2016年起,中国政府实施了新一轮的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实施“营改增”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个税免征额、增加个税应纳税额抵扣项、降低社保费率和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双创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放管服”的简化行政程序、减少行政收费等普惠性降费措施,2016—2018年,中国每年实现的减税降费规模分别为0.62亿元、1.0万亿元和1.3万亿元。2019年上半年,新增的减税降费规模达到1.17万亿元,创下新高。短短三年半时间,合计减税降费总额高达4.09万亿元。

然而,从随后的宏观经济运行结果看,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率减速的态势依旧,经济下行压力有增无减。首先,GDP同比增速由2015年第4季度的6.8%,下降到2019年上半年的6.2%,第三季度进一步下降为6.0%,为过去十年新低;其次,固定资产投资方面,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速约为10.0%,2016年下降到8.1%,2017年、2018年进一步下滑为7.2%、5.9%。2019年,截至 10月份,最新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累计同比增长5.2%,较2018年再度下降0.7个百分点。这其中,民间投资增速下降得更快,累计同比增速为4.4%,较之2015年下滑5.7个百分点;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的表现相对好一点,累计同比增速为7.4%,比2015年减少3.5个百分点;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方面,2015年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保持在10.7%,2016年下降到10.4%,2017年进一步减少为10.2%,2018年骤降到9.0%。2019年,截至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累计同比增速大幅减少至8.1%。

可以看出:一是,截至目前,尽管已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力度较大,但对宏观经济主要指标的增长变化作用有限,至少无法完全对冲掉不利于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因素,使得投资萎缩、消费停滞,经济持续下行;二是,对比2009年经济刺激计划之后的经济增长迅速反弹的表现,本轮的减税降费政策,实质上并未起到有效地激发微观经济主体的投资和消费信心进而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有鉴于此,对于当前的减税降费政策,我们认为有必要廓清以下两个问题:一是,为何规模如此巨大的减税降费却未能有效激励投资和居民消费的增长呢?二是,现阶段决策部门应该采取怎样的政策措施,才可能更充分地激励投资和居民消费增长呢?回答上述问题是本文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

二、减税降费政策难以激励投资和居民消费的原因

(一)减税降费与投资

从经验研究的结论看,关于减税降费是否有利于促进投资增长,现有研究还未有明确的结论。一些学者认为税收激励可以显著地促进企业投资,但另有一些学者则认为税收激励尤其是减税对企业投资的影响很小。Benzarti and Carloni指出,在经济萧条期,政府希望通过大幅度的税收减免来激励企业增加投资、降低产品价格以刺激消费需求和增加雇员工资,但实际上,这种财政政策的效果相当有限,并且成本高昂。他们以2009年法国政府针对餐馆企业的增值税减免政策为例,当时,法国政府为上述增值税减免政策付出30亿欧元的代价。其中,大约有超过55%的税收减免被企业所有者拿走,转化为企业利润的增加,但几乎没有激励企业增加就业需求和扩张投资效果。国内研究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投资行为影响的文献起步较晚,但即便如此,依旧存在争论。其中,一些研究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营改增”会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但也有一些研究认为增值税转型所产生的税收激励并没有显著地促进固定投资增长。

研究结论存在差异的原因在于:一是,不同类别的税收激励会对企业投资产生的不同影响。一般而言,相对于具有税收中性影响的流转税,对企业所得税、资本红利税等直接税的税收减免会更有助于激励企业增加投资。因此,如果不考虑税收激励的类别差异,结论上自然也会出现差异;二是,不同经济周期下,税收激励对企业投资的作用也会存在差异。在经济繁荣时期,企业面临旺盛的市场需求,成本成为制约其扩大生产的主要因素。由此,通过减税降低企业成本,将有助于激励企业增加投资。而反之,在经济萧条时期,企业的投资需求更多是由消费需求的扩大来拉动,而非供给端即成本的下降来推动。而一旦企业的投资与否、生产与否不是取决于成本高低,而是取决于消费需求高低,税负成本对企业的投资决策将不再关键。这时,减税对企业的投资激励十分有限,其并不会刺激企业加大投资、生产,反而只会导致税收收入的下降。

据此分析,本文认为,造成当前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企业投资激励作用不足的原因可能在于:第一,大量的减税集中于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上,对企业所得税的减免规模较小。数据显示,本轮减税降费政策的减税效果大量集中于企业流转税,而非企业所得税。以2018年为例,在总共1.3万亿元的减税降费中,增值税减免、进口环节税收减免、留抵税额返还、出口退税等4项与流转税相关的税收共减少约8030亿元,约占到61.8%;直接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高科技企业、创业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及亏损抵补延长减免额仅有650亿元。这种偏向于增值税的税收减免结构会抑制其对企业投资的积极作用。第二,减税降费主要以“降成本”为导向,偏向于供给侧调整,并不适用于经济下行时期。减税降费政策设计的初衷就是希望通过给企业“降成本”的方式来促进其增加投资,进而稳定就业、稳定经济增长。然而,如前所述,在经济萧条时期,成本对企业投资决策的重要性下降,而市场需求的预期才是决定投资的关键。另外,尽管减税降费在宏观总量上规模可观,但分摊到单个企业时,对企业成本的实际作用极为有限,很难真正形成对投资的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在企业预期市场需求将持续低迷的背景下,更加不可能激发企业投资的热情和意愿。

(二) 减税降费与居民消费

相对于企业投资,减税降费对居民消费的作用机制更为明显。逻辑上,减税必然会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刺激其增加消费。如果这一效应未能充分发挥,则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减税规模不足,对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作用有限;二是,政策期间内,其他阻碍居民消费的因素更大幅度地对居民消费产生了负向作用,从而抵消了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事实的确如此。

首先,本轮减税降费政策主要集中于对企业税费减免,对居民个体的税收减免力度不够。2016年、2017年的减税重头戏都是“营改增”,直接对象都是企业;2018年,在总共1.3万亿元的减税中,涉及个人所得税减免的仅有800亿元,占比约为6.2%;直到2019年上半年,在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全面推行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才开始大幅减少。上半年累计减少了3077亿元,人均累计减税1340.5元。但即便如此,个人所得税减免总额占到全部1.17万亿元税费减免总额的比重依然只有26.3%,对企业的税费减免依旧占据绝对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地,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化也限制个税减免对私人消费的正向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6年、2017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465、0.467,较2015年分别提高0.003和0.005,呈现出收入差距扩大化的趋势。这其中,主要是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速度要快于中低收入群体。在此背景下,以提高免征额进行的个人所得税减少对高收入群体的消费刺激作用有限,而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萎缩又弱化了减税带来的消费增长贡献,低收入群体则受制于收入水平较低,其原本就没有缴纳个税,无法产生减税效果。

其次,现阶段居民部门的高债务杠杆率极大制约了减税降费政策对居民消费增长的效应发挥。尤其是2016年之后,因住房贷款快速增长而导致的家庭部门债务杠杆率迅速上升,不仅抑制了居民消费的持续增长,也使得资金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市场违约风险增加,从而推高实际利率水平,挤出私人投资。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季度,中国家庭部门债务规模达到47.28万亿元,占GDP比重为52.6%,较2008年4季度的17.9%增长了约34.7个百分点,年均增速达11.4% 。

受此影响,尽管自启动“降杠杆”行动之后,非金融企业债务总额占GDP比重由2016年1季度最高的162.6%持续下降至2018年4季度的151.6%,减少了约11.0个百分点,但中国宏观总债务率水平却未见明显下降,反而还有所上升:2018年4季度,中国宏观总债务水平占GDP比重提高到254.0%,较2016年1季度提高了8.5个百分点。其中,家庭部门债务率提高了12.4个百分点,增幅高达30.8%;政府部门债务率提高了7.6个百分点,增幅为16.6%。与此同时,家庭债务占总债务的比重也在快速提高。截至2018年2季度,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中,住户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约为34.2%,较2007年1季度提高了16.6个百分点(图2)。这意味着,现有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额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贷款是流向住户部门。住户贷款的需求变化对整体资金市场的需求状况影响越来越大,已具备足够规模直接作用于货币市场上的资金价格变化。

综上所述,家庭部门债务率的快速提升,一方面,将通过突破可支配收入限制、改变家庭资产状况,作用于居民消费,进而影响企业投资变化;另一方面,也会通过居民部门贷款需求和违约风险变化,影响资本市场上的资金需求和资金价格(利率),进而直接触发企业投资需求变化。因此,我们认为,本轮减税降费政策之所以无法有效激励投资和居民消费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减税降费的重点过于偏向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对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力度还不够;二是,减税降费政策主要是从供给端降成本为企业减负,但由于需求端特别是居民消费市场的持续低迷,企业在“去库存”之后,并没有迅速“加库存”,从而削弱减税降费的投资激励效应。换言之,是消费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的下降,导致企业投资难以快速提升。

三、减税降费政策的反事实模拟

基于上述分析,课题组提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要发挥减税降费对投资的激励效应,关键点应在于从需求端激发居民消费的稳定快速增长,从而增强企业在“去库存”之后、积极“加库存”的投资意愿。而要刺激居民消费,其核心是要将减税降费政策转向居民个体,转向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优化居民消费环境为最终目标的政策组合。为证实上述判断,课题组利用中国宏观季度模型(CQMM)模型进行反事实模拟,通过比较降低企业税负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与降低居民个人所得税、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宏观经济政策效应差异,来揭示在相同减税规模下,不同的政策组合将如何影响政策的效应发挥,并以此为依据,给出相关政策建议。

在进行政策模拟之前,有必要进一步地细化说明这两种政策组合的作用传递机制差异,并将其结合运用于CQMM的模型框架中。

(一)作用机制的说明

理论上,对企业减税,一方面,会增加企业利润,促使企业增加投资、扩大就业、降低产品价格,进而激励消费提升,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减税降费所造成的财政收入减少,要么压缩财政支出规模,要么造成财政赤字扩大、政府债务水平提高,二者均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不利的影响。最终的作用效果要取决于企业的正向反应是否会大于政策实施的负向作用;而对居民个体减税,一方面,会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居民消费,带动投资增长,进而刺激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财政收入减少,使财政支出下降或财政赤字扩大、政府债务提升进而制约经济增长的后果。

因此,这两项政策“对决”的关键在于:究竟是“减税——企业利润增加——投资增加、就业扩张、产品价格下降——消费上升——再激励投资增长……”的效应链条更为显著,抑或是“减税——居民可支配收入上涨——居民消费增加——激励投资增加、就业扩张——再刺激居民消费增长……”的效应链条更为显著?如果是前者大于后者,则当前偏向于企业的减税政策就应当坚持下去;反之,则应考虑适时转向以居民个体为主的减税政策。

不过,对于后者而言,对居民个体的减税政策还存在一个重要的效应传递渠道——居民收入提高是应对家庭部门债务率上升之于居民消费“侵蚀”效应的有效手段。课题组利用2015—2017年中国地级城市数据,实证研究发现,中国家庭债务杠杆率对经济增长表现为抑制作用。并且,这种抑制性并非是恒定不变的,而是体现为“S”型的曲线变化。其中,家庭债务杠杆率与投资之间是“U”型关系,与居民消费之间则是倒“U”型关系。影响因素方面,在家庭住户贷款期限结构、就业人口比重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中,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是唯一能够较为显著地改善家庭债务杠杆率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变量。这一点十分关键。因为,如果无法缓解家庭债务率上涨带来的消费“侵蚀”效应,前述第一个政策的效应链条中,即使企业利润增加会带来投资增加、就业扩张和产品价格下降,但其并不能随之带来居民消费的上升。这就打断了效应链条的自我循环,并最终会迫使企业保留利润,不进行投资,进而造成减税政策的效果停留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无效让利,却无法真正激励投资和消费的增加。

(二)模拟情景设计

在上述作用机制下,课题组从各分项税收的数值变化来构建政策模拟的思路。首先,个人所得税方面,自2012年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也快速提高。到2018年,个人所得税总额达到13871.97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也由2012年5.78%提高到8.87%,年均增长约0.5个百分点。2019年上半年,在全面实施了个人所得税改革之后,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下滑到6.10%,基本回到2014年的水平。

其次,企业所得税方面,2012—2018年,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由19654.5亿元稳步提高到35323.7亿元,涨幅接近80.0%;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也由19.53%上涨至22.59%,年均提高约0.5个百分点。2019年上半年,由于以增值税为代表的流转税大幅度减免,以及企业利润的回升,企业所得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迅猛增加到27.26%,较2018年大幅跃升了4.67个百分点,超过了过去六年比重增长的总值。

第三,增值税方面,如果仅从单项增值税看,2012—2015年,增值税收入增长相对缓慢,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也由26.25%下降到24.90%。在2016年全面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新口径下的增值税比重开始提升。2017年,增值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39.05%,2018年再度提高到39.34%,似乎并没有出现减税的效果。但如果从包含了增值税、营业税以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在内的大口径增值税看,2012—2018年,大口径下的增值税占税收的比重由56.62%,一路减少到50.13%。2019年上半年,进一步减少到47.46%。

根据上述税种收入的变化,课题组设计了以下两种情景的反事实模拟。

情景一:假定个人所得税的两项改革提前到2016年实施。根据财政部的测算,个人所得税每年将因此减少3200亿元,则2016—2017年个人所得税将总共减少6400亿元。同时,为避免个税减少带来的财政收入下降,假定每年实际的流转税减免额少减3200亿元,以保持总体减税降费规模与实际的减税降费规模一致。这样做的意义在于:一是将减税的直接对象由企业转向居民个体;二是从政策实施的前期债务环境看,2018年居民债务率高达52.6%,而2015年居民债务率只有39.0%,要低出13.6个百分点,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因此,个税减免带来的个人可支配收入增加可能会更有助于激励居民消费的提升。

情景二:针对当前的减税降费政策将重点放在流转税而非所得税这一特点,同时为了能与情景一的模拟进行比较,假定2016—2017年在相同的减税降费规模基础之上,企业所得税每年多减3200亿元,而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则少减3200亿元。设计这一情景模拟的目的:一是,对比更大幅度地降低企业所得税与实际情况(主要以降低流转税为主)的政策效应差别;二是,可以进一步与情景一的个人所得税减少相比较,从不同的角度比较对企业减税与对居民个体减税的宏观经济效应差异。

(三)政策模拟结果

结合CQMM模型的设定,两种情景的模拟结果显示如下:

首先,两种情景下,情景一的GDP增速出现明显提升。2016年、2017年分别较基准值提高0.38和0.28个百分点;情景二的GDP增速则是略低于基准值,分别较基准值下降0.01和0.04个百分点。这表明,在不改变减税降费总量规模的前提下,通过减税结构的变化,将减税的主要对象转向居民,将更有助于促进经济更快的增长。对居民减税的经济增长效果要明显优于对企业减税。考虑到样本期间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下行,这再次证实了当经济萧条时,企业只会将减税产生的收益转变为自身的利润,而不会将其用于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

其次,居民消费的增长情况与GDP的增长情况基本相似。情景一下的居民消费增速均实现了小幅增长。2016年、2017年,模拟的居民消费增速分别达到9.79%和7.53%,高出同期基准值1.17和0.94个百分点;情景二的居民消费增速则分别略低于基准值0.01和0.04个百分点,基本持平。这表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较之流转税和企业税的减免,将更有利于居民消费增速的提升。

第三,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变化情况略有不同。2016年,两种情景下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均超过了基准值,分别较基准值增加了0.54和0.40个百分点,情景一的模拟值要高于情景二;2017年,受上一年高基数效应的影响,情景一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到6.44%,但仍较基准值高出0.34个百分点,而情景二的模拟值则下降到6.07%,较基准值低了0.03个百分点 。这说明,一方面,经由个税减少、居民收入提高进而居民消费增长带来的投资效应,不仅在数值上要高于税负成本直接下降所产生的投资效应,而且更具持续性;另一方面,对企业所得税减免会在短期内更有利于促进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情景二下2016年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8.71%,高于基准值8.31%),但作用的时效较短。

第四,在此基础上,2016年、2017年,总需求结构中,情景一的居民消费占支出法下的GDP比重分别为38.213%和38.392%,较基准值提高了0.27和0.47个百分点;而情景二的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则分别仅为37.940%和37.921%,基本与基准值持平。可以看出,越早对居民个体减税,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将更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占比,从而更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总需求结构。同时,对企业直接税减免也会更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支出的提高。

第五,从财政收入效应看,2016年、2017年,情景一的财政收入增速模拟值分别达到6.14%和8.66%,较基准值提高了1.41和0.59个百分点;而情景二的财政收入增速则分别为3.94%和8.17%,较基准值分别下降了0.79个百分点和提高了0.10个百分点。可以看出,由于对经济增长存在正向效应,对居民个体减税反而会更有利于促进财政收入增长,而对企业减税,更多只会产生收入的纯下降效应。因此,从政策可行性和财政收入的稳定性角度看,降低个人所得税在政策持续性和财政赤字压力等方面,无疑是更具有优势。

综上所述,课题组认为,在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以及宏观部门债务率快速上升的时期背景下,对居民个体减税的政策效果要优于对企业减税。无论是提升经济增速,促进居民消费,还是在激励固定资产投资,带动财政收入增长等方面,降低个人所得税所产生的政策效果都要好于实际的政策实施效果,也要优于降低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实施效果。

出现这一政策效果差异的原因在于:第一,相对于企业家,居民个体行为受李嘉图等价定理的约束会相对较小。一般而言,在评估相关政策所可能产生的效果时,企业家要比居民个体表现的更为理性。这既可能是由于企业家会拥有更多的信息渠道,也可能是企业家更有能力做出合理的应对措施。因此,对居民减税会更有可能刺激居民消费的增加,而对企业减税则并不能带动企业投资的增长;第二,经验证据表明,居民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承担者是处于中高收入群体的工薪阶层。这部分居民普遍具有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因此,对居民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将使得这部分群体的居民受益最大,从而也能够最有效地激励居民消费。而反之,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对企业的减税受益群体更多是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微企业实际上并没有承担较大的税负水平。而由于自身规模较大,投资决策要依赖于多项因素的综合作用,仅靠减税所产生的税收优惠还不足以大到可以改变企业投资决策的地步;第三,家庭债务率的上涨确实产生了对居民消费的“侵蚀”效应。一方面,随着经济逐渐进入中高收入经济体,居民消费出现了结构升级的需求,居民渴望追求更有质量的物品消费以及具有更高价格的服务品消费。但另一方面,受住房贷款规模膨胀造成的家庭债务率上涨又切实地限制了这种消费升级的实现,抑制了消费需求的爆发。因此,一旦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这部分新增的收入将具有较高的消费倾向,极易被转为消费。而居民消费的增加,又会刺激市场的投资需求上升,进而带动企业投资的增加。而如果是对企业减税,其并不必然会带来居民收入的提高,还要依赖于企业家的良心、企业家和劳动者的讨价还价、不同产品市场的税负转嫁能力等等,绝非是一件“企业税负减少——企业利润增加——企业增加投资、降低产品价格或增加雇佣劳动者——居民收入增加”的“童话”式作用路径,特别是在消费市场萎靡不振的背景下,更加可能是奢求。

当然,有必要指出的是,通过个税减免来促进居民收入增加绝非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长久之计。事实上,在我国,造成居民消费增长乏力的原因众多。从长期看,劳动生产率的增速趋缓、体制性原因(教育、医疗和住房等三座民生大山)导致的强制储蓄倾向高企以及边际消费倾向下降、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占比下降所造成的产业结构转型与就业提升之间的矛盾、传统服务业比重较高形成的“高就业、低收入”现象、收入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结构扭曲等等,均是影响居民收入长期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因此,政策上的刺激和激励,应当仅是权宜之计。要真正扭转和改善居民收入增速趋缓的局面,还需要从体制障碍、市场结构、劳动生产率等制约居民收入增长的根本性要素入手,通过市场化改革和体制机制的突破来实现居民收入的长期持续增长,进而拉动居民消费的持续稳定上升。

四、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效果提升的措施建议
基于上述政策反事实模拟结果,在当前外需不确定、内需增速趋缓的背景下,要更大限度地发挥减税降费政策的宏观效应,尤其是激励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增长,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在当前我国企业仍然肩负着较高税负成本的背景下,继续重视对企业的减税降费,仍应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模型模拟的结论,要强化减税降费的政策效果,需要改变此前粗放式的纯粹“降成本”取向,将政策重心转移至如何通过减税降费来引导和促进企业增加投资,从而使对企业的减税降费能够产生“造血机能”。具体而言,可以将减税降费政策与企业的就业指标挂钩,倾向于鼓励和扶持那些能够产生新增就业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创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减税力度,促进工业结构以及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加大对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力度,激励企业进行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负,以提振市场信心、强化利润增长预期,进而增强民营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优化重点区域的营商环境建设,做好相关投资服务工作等。

第二,在重视对企业减税降费的同时,也要加大对居民个体的直接税收优惠和减免,将扶持政策的重心由以企业为主体转向企业和居民并重。国内市场消费需求增速趋缓是制约当前减税降费政策难以激励投资和居民消费增长的关键因素。从短期来看,因居民住房贷款迅猛提高而导致的家庭负债率迅速攀升;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占比下降加剧产业转型与就业提升之间的矛盾;第三产业占比提高在保证了新增就业规模扩大的同时也产生了就业质量下降、低收入岗位占比提高的难题等,这些因素均会削弱家庭长期收入增长的预期,从而抑制消费支出的快速增长。因此,要提升减税降费政策的居民消费激励作用,还必须将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通过进一步地个人所得税改革,简化税率档次,降低边际税率,并结合社保综合费率的降低,将减税降费的效果切实地转换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当然,在减税降费的同时,要注意控制政府宏观债务率和财政赤字率的水平,尽可能实现财政平衡式的减税,避免债务融资式的减税,以坚定微观主体的投资及消费信心。

第三,要加快推进教育、医疗、住房等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产品供给体系改革,对这些领域的难点、痛点、焦点问题要集中处理、重点解决,以社会服务代替个人服务,降低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此外,在推进财政减税降费的同时,货币政策要统筹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不断扩大金融开放”等一系列措施,加快疏通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机制,以保证有效投资扩张所需的资金需求,并有效激发市场微观主体活力。同时,控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和币值稳定,也是平稳和促进居民消费的重要手段。在当前消费需求不振的情况下,放任人民币贬值并非合适之举,要警惕消费者购买力由货币数量贬值转到汇率贬值,进而重创脆弱的资本市场,打击消费者信心和企业家投资信心。

当前宏观政策的重点应放在:(1)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减税降费等措施不应“一刀切”,应通过减税降费加快挤出无效、低效投资,促进有效投资增长。因此,应继续加大针对创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减税力度,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激励企业进行研发投入,从而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促进制造业的产业升级和产品升级。(2)鉴于当前住房贷款规模空前扩大是导致居民负债率大幅攀升的主要原因,在房地产管控政策方面,应在总量限制国内贷款流入房地产投资的同时,坚持因城施策,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地区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平衡,并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3)应加大对居民个体的直接税收优惠和减免,简化税率档次,降低边际税率,将减税降费的效果切实地转换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继续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以充实社保基金,确保社保费率稳步降低。(4)货币政策在总量控制的同时,应把重点放在调整信贷结构上,确保对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的比重稳定在60%以上,以真正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同时推进利率市场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5)继续加大民营经济的减税降费力度,切实解决出口导向型制造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加快构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放大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提振企业信心,稳定民间制造业投资的增长。(6)引导产业转型与就业提升协同发展,以实现就业的稳定增长。应更大力度扶持创业创新活动,同时推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并精准施策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等。

为适应阅读,略去注释
原文见于《东南学术》202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