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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福建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决定启动2018年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检查时间和会议地点
2018年10月19日(周五)上午9:00,嘉庚主楼16层1605会议室。
三、检查内容
1.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研究计划的要求;
2.是否按研究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3.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检查形式
1.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

五、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表》须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发至zsk@xmu.edu.cn。
2.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账需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3.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和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时,应当注明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没有注明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成果,请不要填写。
4.尚未公开发表或发表时间在立项之前的、与研究主题无直接联系的、作者非课题组主要成员的成果均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填报。
5.《中期检查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前。
联系电话:2181960,联系人:张随刚。


                                   社 科 处
2018年10月10日

更多详情请参见:https://skc.xmu.edu.cn/2018/1010/c18951a38202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