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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厦门大学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doc
各学院(研究院):

    现将《厦门大学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厦门大学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2008)厦大研字15号)即日起废止。

相关附件:《厦门大学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

研究生院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