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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二○一○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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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0〕396号)和我校《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
2010年,教育部分配给我校24个推荐名额。
二、申报领域
(一)申请者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
(二)各单位必须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重点推荐具备以下条件的优秀人员:承担国家课题;在权威刊物独立发表论文不低于5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原则上推荐纳入“985工程”学科、平台、基地的人员。申请者入选后,其资助经费从“985工程”学科、平台、基地建设经费中支付。
(三)已获得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优秀教师申报。申请者须填写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单位须填写《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二)经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后,由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12月6日上午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
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申请书(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推荐超过1位申请人,单位须对申请人进行排序。
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和科研部门各一份(自然科学类的,报送科技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报送社科处)。
电子版按同样要求发送至以下地址:
人事处rs@xmu.edu.cn;科技处std@xmu.edu.cn ;社科处xxk@xmu.edu.cn.
(三)科技处、社科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分别汇总后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研究。秘书组按当年拟上报和支持人数的1:1.5左右确定候选人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
(四)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学校确定推荐的人选按要求准备一式九份申请材料。学校将有关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教育部。
五、其他事项
1.有关表格和文件规定详见人事处主页附件下载。
2.因教育部科技司工作安排时间较紧,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 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4.关于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0〕396号)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
[学生处]关于本学期补办学生证相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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