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32.doc
附件:933.doc
一、填表对象
1、已租住周转房未满3年,且符合《厦门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调整房源的教职工
2、2009年6月25日(含)以后来校未安排周转房的引进人才和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
二、填表说明
1.“现住址”:指已租住的周转房地址,未租住周转房的不需填写。
2.“婚否”:已婚的需提供婚姻证明。
3.“是否双职工”:申请人为双职工的,可以职称或职务较高的一方进行申请。
4.“同住家庭成员”:填写拟共同租住周转房的家庭成员情况。
5.“申请房源类型”:若选择“合租小3房”且有明确合租对象的,需在“备注”栏加以说明。
三、交表时间:
申请人需于2010年元月26日(下周二)前将本表交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章后统一交至房地产管理科(嘉庚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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