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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率,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和福建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精神,从2019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具体安排如下:
(1)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2月15日;
(2)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20年7月20日;
(3)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21年7月20日。

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在相应日期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社科处。个别难度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三个月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延期申请的项目,全国社科规划办将一律作终止处理。

联系人:林晶,电话:218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