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杜绝项目研究无故长期拖延现象,省社科规划办拟对未结项的2009年度和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做如下预告通知:
一、省社科规划办尚未公布清理结项的时间表,但从自身角度考虑,请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早办理结项事宜。根据规定,逾期未上报结项的,将给予撤项,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
二、结项材料
1.结项审批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
2.结项成果:一式两份,须按照封面、目录、成果简介、最终成果依次装订,可参照附件2。
3.专家鉴定表:一式三份。根据要求,2010年及其之前立项的课题需自行联系3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进行成果鉴定,而且至少2位是校外人员。专家鉴定表请根据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下载附件3打印。
4.请将上述结项材料按份数要求提交社科处,结项审批书和结项成果电子版发至邮箱lisy@xmu.edu.cn。
未尽事宜,敬请来电。
联系人:李仕耘,2187335。
社科处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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